【原文】:
甲以辛为官,乙以庚为官,如庚辛之运岁来临甲乙之人,故曰君子可以求官,在人反以为鬼也。
【译文】:
甲木以辛金为正官,乙木以庚金为正官,如果庚辛金的岁运临照甲乙木命人,所以君子可以谋求官职。
而人遇到则反而会视为鬼煞。
【注释】:
1、正官:命理中,克日干且阴阳属性相反的五行为正官,主事业、功名、贵人。
2、鬼:即七煞,人命局中官星为忌,故官星变为鬼煞,主凶害。
【原文】:
亥子北方之水,巳午南方之火,以水行运至火,我克之为财,所以贸易获其厚利。
【译文】:
亥、子是北方的水,巳、午是南方的火,水命人运走到火地,我克火为财星,所以经商贸易能获得丰厚利润。
【注释】:
1、我克之为财:命理核心规则,日干为“我”,我所克制的五行为财星,主财富。
2、贸易获其厚利:财星为喜用时,动中求财(如贸易)能得丰厚回报。
【原文】:
或谓:壬癸之位,其卦属坎,丙丁之位,其卦属离,水归火地,运至财乡。
【译文】:
有人:壬癸水的方位,在八卦中属于坎卦;丙丁火的方位,在八卦中属于离卦,水命人走到火地,就是运至财星的方位。
【注释】:
1、坎卦、离卦:八卦中的两卦,坎为水,离为火,分别对应北方、南方。
2、财乡:即财星旺相的方位,水命饶财乡为南方火地。
【原文】:
不知壬癸是禄,巳午是命,干支不相入,如壬癸得丙丁,止可谓之禄财而已,不可以贸易言也。
【译文】:
却不知道壬癸是禄神,巳午是命神,干支之间不能相互契合。
比如壬癸水命人遇到丙丁火,只能称作禄财,不能用贸易求财来解释。
【注释】:
1、禄、命:命理中以日干的禄神为禄,以纳音五行为命,二者需契合才为真财。
2、干支不相入:壬癸干与巳午地支的五行气数无法融合,故财星不实。
【原文】:
谈命者须当分禄命身。
【译文】:
谈论命理的人,必须要区分禄神、命神、身气。
【注释】:
1、禄命身:命理的三大核心要素,禄主福分,命主根基,身主日干强弱,三者结合才能准确判断吉凶。
【原文】:
闻朝欢而夕泣,为盛火之炎阳,观祸福之赊遥,则多因于水土。
【译文】:
有人早晨欢喜傍晚就哭泣,是因为命局中火势过于旺盛;观察祸福的迟缓遥远,大多是因为命局中的水、土属性。
【注释】:
1、盛火之炎阳:火性猛烈、急躁,故运势起伏大,出现“朝欢夕泣”的情况。
2、赊遥:迟缓、遥远,水土性柔和,故祸福显现较慢。
【原文】:
此论五行之性,明祸福之迟速也。火之性暴而多伤,故钻木而烟飞,击石而光发。
【译文】:
这是论述五行的属性,阐明祸福显现的快慢。
火的本性猛烈且易致伤害,所以钻木取火会有烟飞,击石取火会有光发。
【注释】:
1、五行之性:金主义、木主仁、水主智、火主礼、土主信,其属性决定运势特点。
2、钻木而烟飞,击石而光发:比喻火性急躁,作用迅速,祸福显现快。
【原文】:
朝欢旋泣,今是昨非,由火传薪,莫知其极也。水土为物,其性柔和,致于祸福之端,得其迟缓之意。
【译文】:
早晨欢喜随即哭泣,今日正确明日错误,就像火传薪柴一样,没有尽头。
水和土作为五行之物,本性柔和,所以祸福的到来,呈现出迟缓的特点。
【注释】:
1、由火传薪,莫知其极:比喻火性的影响持续且剧烈,运势起伏无定。
2、迟缓之意:水土主静,气数传递慢,故祸福显现晚且持久。
【原文】:
盖智与信也。火木性快,易发易休,水土性迟,难成难败。
【译文】:
这是因为水主智、土主信的缘故。
火与木的本性急促,容易生发也容易衰歇;水与土的本性迟缓,难以成功也难以失败。
【注释】:
1、智与信:五行对应的五常,水主智,土主信,其属性决定运势的稳定性。
2、易发易休、难成难败:描述五行属性对应的运势特点,火木起伏大,水土较稳定。
【原文】:
金木未能成器,听哀乐以难名。似木盛而花繁,状密云而不雨。
【译文】:
金与木未能成器时,其对应的哀乐情绪难以名状。
就像树木茂盛却繁花似锦(只开花不结果),又像乌云密布却不下雨。
【注释】:
1、未能成器:金需火炼、木需金削才能成器,比喻命局中五行缺乏雕琢,难以成材。
2、难名:难以描述、界定,指运势处于不明朗的状态。
【原文】:
言金者则尚木,金得用而木乃成,是以刚济柔也。言木者则尚金,木成器而金得着,仁者必有勇也。
【译文】:
谈论金就应当崇尚木,金发挥作用,木才能成材,这是用刚硬的金来辅助柔和的木。
谈论木就应当崇尚金,木成器后,金的作用才能显现,这就像有仁德的人必定有勇气。
【注释】:
1、以刚济柔:金为刚,木为柔,金削木成器,体现刚柔相济的命理思想。
2、仁者必有勇:出自《论语》,此处比喻木(仁)需金(勇)辅助,才能成器。
【原文】:
若有金无木,勇而无礼则乱,有木无金,庚辛亏而义寡。
【译文】:
如果有金没有木,就像有勇气却无礼法,会导致混乱;有木没有金,庚辛金的作用缺失,就会缺乏义理。
【注释】:
1、勇而无礼则乱:出自《论语》,此处比喻金(勇)无木(礼)约束,命局会失衡。
2、义寡:金主义,金的作用缺失,命主会缺乏义理,运势不稳。
【原文】:
金者,西方之器也,主哀,木者,东方之物也,主乐。乐而不淫者、木遇金也,哀而不伤者,金得木也。
【译文】:
金是西方的器物,主哀伤;木是东方的事物,主喜乐。
喜乐而不纵欲,是因为木遇到了金的约束;哀伤而不致伤身,是因为金得到了木的调和。
【注释】:
1、主哀、主乐:五行对应的情志,金主悲,木主喜,为命理中五行与情志的对应关系。
2、乐而不淫、哀而不伤:出自《论语》,比喻五行刚柔相济,运势和谐。
【原文】:
凡此者,皆大人之命也。若明水火之归中,用乎金木之间隔,由是哀乐不能动其心,乃外方难名之人。
【译文】:
凡是这样的命局,都是大人物的命。
如果能明晓水火归于中道,作用于金木之间,那么哀乐就不能动摇其心志,这是四方难以界定的非凡之人。
【注释】:
1、大人之命:指富贵双全、格局高超的命局。
2、水火之归中:水火既济,处于平衡状态,为命局的最佳状态。
【原文】:
若偏阴偏阳,似木盛花繁,偏阳之谓,伏密云不雨,偏阴之谓。
【译文】:
如果命局偏阴或偏阳,就像树木茂盛却繁花似锦,这是偏阳的表现;又像乌云密布却不下雨,这是偏阴的表现。
【注释】:
1、偏阴偏阳:命局五行气场失衡,纯阴或纯阳,为不利的命理状态。
2、木盛花繁、密云不雨:比喻偏阳、偏阴的命局,有其势而无其实,难以成材。
【原文】:
见人命要阴阳两停,则为应格之命,故下文云云。又曰:金不能成器,藉火以陶熔,木未能成功,假金以削刻。
【译文】:
由此可见,饶命局需要阴阳平衡,才是符合格局的好命,所以下文会继续论述。
又:金不能成器,要借助火来熔炼;木不能成材,要借助金来削刻。
【注释】:
1、阴阳两停:命局中阴阳五行平衡,无偏盛偏衰,为命理的理想状态。
2、陶熔、削刻:火熔炼金成器,金削刻木成材,为五行相互作用的核心机理。
【原文】:
故乐必以哀为主,益必以损为先。木盛花繁,秀而不实,密云不雨,晦而难明。
【译文】:
所以喜乐必定以哀伤为根本,增益必定以减损为前提。
树木茂盛却繁花似锦,是只开花不结果;乌云密布却不下雨,是昏暗而不明朗。
【注释】:
1、乐必以哀为主,益必以损为先:比喻命理中祸福相依,生克相伴,有生必有克,有得必有失。
2、秀而不实:比喻命局有才华却无成就,有其势而无其实。
【原文】:
两在未测之间,拟议生矣。是故旺而不可无制,衰而不可无生,得处比和,复归纯粹。
【译文】:
处于这两种难以预料的状态之间,就需要斟酌考量了。
所以五行旺相时不能没有克制,衰弱时不能没有生扶,达到比和的状态,才能回归纯粹的格局。
【注释】:
1、拟议生矣:指需要根据命局实际情况,斟酌判断吉凶。
2、比和:五行同类相助的状态,如木遇木、金遇金,为命理中的平衡状态。
【原文】:
乘轩衣冕,金火何多?位劣班卑,阴阳不定。
【译文】:
能乘坐高车、身穿官服,哪里是因为金火多呢?地位低下、等级卑微,是因为阴阳五行不稳定。
【注释】:
1、乘轩衣冕:古代为官者的服饰与车驾,比喻高官厚禄。
2、位劣班卑:地位低下,官职卑微,为命局失衡的结果。
【原文】:
前论水火以相济而成庆,次论金木而为官乡,是知水贵升,火贵降,木要济柔为刚,金要损刚益柔,则互用为庆。
【译文】:
前文论述水火既济而形成吉祥,接着论述金木相生相克而为官星之位,由此可知水贵在上升,火贵在下降。
木要将柔和转化为刚硬,金要减损刚硬增加柔和,这样相互作用就能形成吉祥。
【注释】:
1、水贵升,火贵降:水主升,火主降,水火升降才能既济,为五行平衡的关键。
2、济柔为刚、损刚益柔:木柔需金济之为刚,金刚需火损之为柔,体现刚柔相济的思想。
【原文】:
其间独有金刚火强,不可不知也。金至坚之物,非盛火则不能革化,火至暴之物,非金无以显诸用。
【译文】:
这其中只有金的刚硬、火的猛烈,是必须要知道的。
金是最坚硬的事物,没有旺盛的火就不能熔炼转化;火是最猛烈的事物,没有金就无法显现其作用。
【注释】:
1、金刚火强:金的本性刚硬,火的本性猛烈,为五行的核心属性。
2、革化:变革、转化,指火熔炼金,改变金的形态使其成器。
【原文】:
金火两停,方为铸印之象,故《赋》云:“乘轩衣冕”。此君子之器也,须金火两停者当之。
【译文】:
金与火达到平衡,才是铸造官印的意象,所以《赋》中“乘轩衣冕”。
这是君子的格局,必须是金火平衡的命局才能担当。
【注释】:
1、铸印之象:金为印材,火为熔炉,金火平衡则能铸印,比喻官运亨通。
2、君子之器:指适合担任官职、拥有富贵的命局格局。
【原文】:
若火多金少,金多火轻,皆为凶暴之命。金旺于西方,火旺于南方,各恃其势,则为自刑之刑。
【译文】:
如果火多金少,或是金多火轻,都是凶暴的命局。
金在西方旺相,火在南方旺相,二者各自依仗势力,就会形成自刑的刑害。
【注释】:
1、凶暴之命:火多金少则火烈,金多火轻则金刚,二者失衡均主性格凶暴,运势不佳。
2、自刑之刑:命理中,五行自身的失衡导致的刑害,非地支间的刑,而是气数的自我冲突。
【原文】:
如此之命,虽日时有用,终归于位劣班卑而已,是阴阳不能定分故也。
【译文】:
这样的命局,即便日柱、时柱有有用之神,最终也只能地位低下、官职卑微,这是因为阴阳五行不能确定名分的缘故。
【注释】:
1、日时有用:日柱、时柱为命局的晚运部分,有喜用神则晚运稍佳,但难改全局。
2、阴阳不能定分:阴阳五行失衡,无法形成稳定的格局,故富贵无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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