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言搬进那座古墓时,已经是七十岁的年纪。
不是看上去七十岁——他的面容依旧停留在中年,筑基境的底子让他衰老得极慢,只是头发白了大半,眼角有了细纹,眼神里的沉静像长白山深处的湖水,不起波澜。真正让他觉得“该停下了”的,是心里的那股劲儿。
狗剩的儿子都能打酱油了,李书记早就成了坟头长草的故人,王铁蛋走的时候,拉着他的手:“陆安,你这人……活得真久。”是啊,活得太久,看着熟悉的人一个个离开,像看着手里的沙一点点漏光,终究是累了。
他选的古墓,在长白山支脉的一处山坳里,是座辽代的贵族墓。早年探墓时偶然发现的,规模不大,却异常坚固,墓道用青石砌成,防潮做得极好,最难得的是,墓室顶部有个然形成的气孔,能透进微弱的光和新鲜空气。
“就这儿了。”沈言摸着冰凉的石壁,像是在抚摸老朋友的肩膀。年轻时觉得古墓是藏宝地,是凶险地,如今看来,倒像是个安稳的归宿——与世隔绝,冬暖夏凉,正好用来“作画”。
他的“作画”,不是挥毫泼墨。是把这辈子的记忆,一点点刻在石壁上。
搬进去的头半年,他在山坳里砍了些松木,做了张石床,铺了厚厚的松针和兽皮,又在墓室角落搭了个灶台,用的是早年留下的铁锅。怒晴鸡早就走了——五年前的一个清晨,它趴在他腿上没再醒来,赤红的羽毛最后褪成了灰白色,他把它埋在了老林子里的石案旁,那是它最爱蹲的地方。
现在陪着他的,只有那只黄精珠,被他用红绳系着,挂在脖子上,贴着心口,像颗不会跳的心脏。
他开始“作画”了。
没有颜料,就用木炭和矿石粉。他的手很稳,年轻时握刀斩煞的力气,如今都用在了指尖的刻刀上。先刻的是四九城的胡同,灰墙灰瓦,门口蹲着石狮子,有穿着长衫的先生匆匆走过,有扎着辫的丫头追着卖糖饶跑——那是他记忆里最早的人间。
刻完胡同,他对着石壁坐了三。想不起母亲的模样了,只记得她身上有股淡淡的皂角香,还有临终前塞给他的那块玉佩。他叹了口气,在旁边刻了株玉兰,花瓣层层叠叠,是母亲最爱的花。
接着是瓶山。他刻得极慢,蜈蚣精的复眼要刻出寒光,陈玉楼的毡帽要刻出褶皱,鹧鸪哨的枪法要刻出凌厉——刻到那些并肩作战的画面时,指尖的木炭会微微颤抖,像是又听到了墓里的厮杀声,闻到了硝烟味。
“老陈,老鹧……”他对着石壁轻声念叨,“你们,后来的人,还会记得这些吗?”
石壁沉默,只有气孔里漏进的风声,呜呜地像在回应。
再往后,是灵隐寺的老和尚,雷峰塔的佛光,黑风口的风雪,归化城的枪声,雁门关的镖车……他像个书人,把走过的路、遇到的人,一五一十地刻在墙上。没有顺序,想到哪儿刻到哪儿,有时候刻着刻着,就亮了,灶台上的铁锅凉透了,才想起忘了吃饭。
他的日子变得极简。
早上,刚亮就起身,踩着露水去山坳外的溪打水,顺便采些能吃的野菜。他的牙口早就不如从前,吃不了硬东西,就把野菜煮成粥,就着自己腌的咸菜,慢慢喝。
白就刻石壁。累了,就坐在石床上,摸出黄精珠,对着光看。珠子里的灵气早就散了,只剩下温润的质地,像块普通的石头,却能让他想起那只戴铜铃的老黄鼬,想起它作揖时笨拙的模样。
晚上,他会点一盏油灯,灯芯是松脂做的,亮得昏黄。他不看书,也不想事,就对着跳动的火苗发呆,直到油尽灯灭,再摸黑躺到石床上,听着墓外的风声入睡。
有次下大雨,墓道入口的泥土被冲垮,差点把洞口堵死。他花了三时间,一点点把泥土清出去,累得直喘。坐在泥水里,他忽然笑了——年轻时搬山填海都不在话下,如今清个洞口都要歇三回,果然是老了。
他没再刻意运转真气。丹田的气海早就平静得像潭死水,太阴刀气和兵煞之气都成了身体的一部分,不再凌厉,只剩下温和的暖意,能让他在冬不觉得冷,在生病时快点好。
长生无望,穿越无门。这些早就想明白了。他就像长白山里的一块石头,被风雨磨平了棱角,最终要和这片土地融在一起。
刻到靠山屯时,他停了最久。
他刻了晒谷场的谷堆,王铁蛋的烟袋锅,李书记的补丁衣服,狗剩豁牙的笑,还有张寡妇家飘出的炊烟……刻到那棵老榆树时,他忽然放下了刻刀。
树下该刻个蹲坐的人影,是他自己。可拿起刀,又觉得没必要。在靠山屯的那些年,他早就成了屯子的一部分,像老榆树的根,扎在土里,看不见,却真实存在过。
“这样就好。”他摸了摸石壁上的刻痕,像摸着屯子的土墙。
日子一过,石壁上的“画”越来越满。从少年到白头,从繁华到孤寂,像一卷摊开的长轴,记录着一个叫沈言的人,曾在这世上走过一遭。
有夜里,他被一阵响动惊醒。是盗墓贼——这年头还有人来这种偏僻地方碰运气。他没起身,只是听着外面的动静。盗墓贼用洛阳铲探了半,骂骂咧咧地走了,大概是觉得这墓太,没什么油水。
沈言笑了。他们哪里知道,这墓里最珍贵的,不是金银,是一墙的记忆。
又过了十年,他的手开始抖了。
握不住刻刀了,木炭在手里像条泥鳅,刻出的线条歪歪扭扭。他索性不再刻了,每坐在石床边,对着满墙的“画”发呆,一遍遍地想那些人和事。
想四九城的雪,想瓶山的雾,想灵隐寺的钟声,想靠山屯的月光……想得多了,就觉得那些人好像还在,笑着喊他“沈”“沈兄弟”“陆安哥”。
他开始不怎么吃东西了,喝口水都觉得费劲。胸口的黄精珠,依旧温润,只是贴在皮肤上,再也暖不透那股从骨头里渗出来的凉。
临终前的那,气很好。阳光从气孔里照进来,在地上投下一块光斑,像块融化的金子。他躺在石床上,看着满墙的刻痕,忽然觉得,这辈子值了。
见过山,遇过人,守过安宁,尝过红尘。虽没成大道,却也没留遗憾。
他最后摸了摸胸口的黄精珠,像是在跟老黄鼬告别,又像是在跟自己的一生告别。
“就这样吧……”
声音很轻,像片雪花落在地上。
阳光慢慢移动,光斑爬上石壁,照亮了最开头的那幅胡同画。画里的丫头还在追着卖糖人,先生还在匆匆赶路,一切都停留在最初的模样。
古墓又恢复了寂静,只有风从气孔里穿过,呜呜地响,像是谁在低声诉着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。
故事的结尾,沈言化作了长白山的一部分,像他刻在石壁上的那些记忆一样,沉默,却永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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