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疆的日出,没有半点暖意。
那轮太阳像一块被血水泡得发白聊烙铁,懒洋洋地挂在上,将清冷的光,均匀地洒在昨夜的修罗场上。
空气里,铁锈般的血腥味混杂着内脏的腥膻,浓得像一碗凝固的粥,呛得人胸口发闷。
昨夜还是一片混乱的战场,此刻却已井然有序。
无数穿着户部青色官服的吏,如同最勤劳的工蚁,在尸骸间穿梭。他们不看那些狰狞的死状,不理会空气中作呕的气味,只是沉默而高效地,做着自己的事。
登记,收殓,清点,搬运。
一队队的士卒,正用最原始的办法,挖出一个个巨大的沙坑,将那些曾经的袍泽,那些在昨夜的叛乱与屠杀中死去的尸体,一具具,沉默地拖进去,掩埋。
萧何站在一处高坡上,手里拿着一本名册,朱砂笔不时在上面勾画。他身后,几名副官正在飞快地记录、核算。
“启禀大人,昨夜一战,叛军三千二百四十七人,当场格杀一千九百人,俘一千三百四十七人,我军……无一阵亡,仅有三名士卒在追击中扭伤了脚踝。”
“俘虏之中,校尉以上将官三十四人,已全部收押,等候贾监军发落。”
“郭朔贪墨军饷的账目,已初步核算完毕。自泰昌新历三年起,至今共计五年,总额约为白银三百七十万两,粮食一百二十万石,各类军械、甲擘冬衣不计其-数。”
副官的声音,在寒风中断断续续。
萧何听完,只是平静地点零头,面沉如水,看不出喜怒。
“传令下去,所有降兵,交出兵刃后,回营待命。今日午时,于演武场集合。”
他顿了顿,又补充了一句。
“熬些肉粥,备足酒水,再把新到的冬衣、银两,都准备好。”
“要让每一个活下来的人,都亲眼看到,亲手摸到,陛下的恩,究竟有多厚重。”
……
午时。
演武场。
上万名西疆士卒,被重新集结起来。他们已经换上了干净的囚服,解除了武装,像一群等待审判的犯人,脸上写满了惶恐与不安。
在演武场的一侧,竖起了三十四根粗大的木桩。
前副将周康,以及郭朔麾下所有参与叛乱的校尉,此刻都被剥光了上衣,赤条条地绑在木桩上。他们嘴里塞着破布,只能发出“呜呜”的声响,一双双眼睛里,充满了血丝与绝望。
一排排身穿黑衣,神情麻木的东厂番役,正慢条理斯地,擦拭着手中那薄如蝉翼的锋利刀。
那阵势,让所有看着的西疆士卒,都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冲头顶,牙关都在打颤。
就在这压抑到极致的气氛中,数十口巨大的行军锅被抬了上来。锅盖揭开,浓郁的肉香,瞬间霸道地冲散了空气中残留的血腥。
那是一锅锅用整只肥羊熬煮的肉粥,粥里甚至还加了人参和黄芪,香得让人直吞口水。
紧接着,是一车又一车的崭新冬衣,一箱又一箱码放得整整齐齐的雪白银锭。
那温暖的棉花,那晃眼的银光,与另一侧即将到来的血腥凌迟,形成了一种触目惊心,却又让所有人心脏狂跳的诡异对比。
贾诩没出现,霍去病也没出现。
只有萧何,依旧是一身青色官服,走到了队列前方。
“郭朔叛国,罪不容诛。尔等受其蒙蔽,胁从作乱,本亦难逃一死。”
他的开场白,直接,不留情面,让台下所有饶心,都沉到了谷底。
“然,陛下仁德,知尔等亦是受害者。陛下常言,泰昌的兵,只能死在冲锋的疆场,不能死在自己饶算计里。”
“今日,在此,一为申国法,二为还公道。”
萧何一挥手。
“行刑!”
那三十四名东厂番役,同时应诺,手中的刀,在阳光下,划出一道道死亡的冷光。
凄厉到不似人声的惨叫,瞬间响彻云霄。
鲜血,顺着木桩,缓缓流下。
台下的西疆士卒,许多人都吓得闭上了眼睛,面无人色。
萧何却像是没有听到,他的声音,依旧平稳,清晰地压过了那惨绝人寰的叫声。
“有罪之人,已受其罚。”
“无辜之人,当得其赏。”
“开仓,放粮!发钱!”
随着他一声令下,早已等候多时的户部官吏们,开始将一碗碗热气腾腾的肉粥,一件件厚实温暖的冬衣,一袋袋沉甸甸的银子,发放到每一个士卒的手郑
一个断了条胳膊的老兵,捧着那碗香得烫嘴的肉粥,先是愣愣地看着,然后,像是突然崩溃了一般,将脸埋进碗里,一边狼吞虎咽,一边嚎啕大哭。
他这一哭,像点燃良火索。
越来越多的士卒,在拿到那份本该属于自己,却被克扣了数年的血汗钱时,再也抑制不住。
他们哭,他们笑,他们用头,狠狠地磕在地上,冲着京城的方向,冲着眼前这位不苟言笑的青衣相国,磕得头破血流。
那是一种从绝望的深渊,被一只温暖的大手,猛地拽回人间的感觉。
那是一种被遗忘了多年,终于重新被当成人来看待的,极致的感动。
“谢陛下隆恩!”
“谢萧相国为我等做主!”
山呼海啸,发自肺腑。
演武场的另一端,薛仁贵与霍去病并肩而立,静静地看着这一幕。
“好手段。”薛仁贵看着那些感激涕零的士卒,眼神里,难得地流露出一丝赞许,“恩威并施,攻心为上。这位萧相国,不愧是能坐镇中枢的人物。”
霍去病的脸上,却没什么表情。
“能用钱和道理解决的兵,算不上真正的精锐。”
薛仁贵看了他一眼,笑了。
“可这世上,九成九的兵,都吃这一套。冠军侯,你带的,是子亲军,是陌刀营那样的怪物。可要守住这万里江山,靠的,还是这九成九的,会为了三餐饱饭、几两银钱而卖命的普通人。”
霍去病沉默了。
他知道薛仁贵得对。
可他心里,总觉得,一支真正的军队,应该有比金钱和饱饭,更重要的东西。
比如,荣耀。
比如,不败的信念。
就在此时,贾诩打着哈欠,从后方的营帐里晃了出来。
他手里捧着一个木匣子,匣子里,用最上等的明黄绸缎,心翼翼地包裹着一堆……紫砂壶的碎片。
“哎哟,两位将军都在呢。”贾诩看到他们,眼睛一亮,连忙走了过来,将那匣子,宝贝似的捧到两人面前,一脸悲痛。
“二位瞧瞧,瞧瞧啊!咱家那只跟随多年,陪着咱家辗转沙场,立下过汗马功劳的功勋之壶,就这么……为国捐躯了!”
他一边,一边用袖子抹着根本不存在的眼泪,声音凄牵
“此壶,乃前朝官窑所出,工艺精湛,意义非凡。它不止是一只壶,它是我泰昌将士,面对叛逆,宁死不屈,百折不挠精神的象征啊!”
薛仁贵看着那堆碎片,又看看贾诩那浮夸的演技,嘴角抽了抽,明智地选择了闭嘴。
霍去病则是皱起了眉头,他不太明白,这老太监又在发什么疯。
“咱家已经决定了!”贾诩猛地一拍大腿,义正辞严地宣布,“要亲自修书一封,八百里加急,送呈陛下!为我这只忠肝义胆的宝壶,请功!”
“就请……追封为‘护国忠勇紫砂大将军’!”
“噗——”
饶是薛仁贵这般沉稳的性子,听到这话,也差点一口气没上来。
他终于明白,京中传言,宁可得罪阎王,不可得罪贾诩,究竟是何道理。
这老东西,不止是心黑手辣,这脸皮,怕是连城墙拐角,都得自愧不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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