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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章 洪秀全广西创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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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光十七年(1837年),广州城的科举考场外,23岁的洪秀全看着榜单,并没有找到自己的名字,这已经是他第三次落榜。这位来自广东花县(今广州市花都区)的农家子弟,自16岁起便投身科举,却连最低阶的秀才都未曾考取。当他失魂落魄地走在街头,一位身着长衫的传教士递来一本薄薄的册子——《劝世良言》。彼时的洪秀全不会想到,这本由英国传教士梁发编写的基督教布道书,将彻底改写他的人生,更掀起一场席卷半个中国的惊巨浪。

洪秀全(1814—1864)本名洪火秀,出生于花县福源水村一个客家农民家庭。客家先民因战乱南迁,在岭南形成独特社群,既受中原文化熏陶,又因身份特殊而多有抗争意识。洪秀全自幼“聪慧异常,七岁入塾读书,五六年间即能熟诵四书五经”(《太平国起义记》),家人对他寄予厚望,盼其考取功名“光宗耀祖,改变家境”。

然而,科举之路对洪秀全而言,是一场漫长的折磨。从16岁到31岁,他四次赴广州应试,均名落孙山。道光十七年(1837年)第三次落榜后,洪秀全“悲愤交加,一病不起”,高烧中竟出现离奇幻觉:他看见“一位金发皂袍的老者”赐他一把“斩妖剑”,命他“下凡除妖,拯救世人”;又有一中年男子与他并肩作战,自称是他的“兄长”。这场持续40多的“异梦”,成为他日后神化自我的重要依据。

病愈后,洪秀全依旧重拾书本,于道光二十三年(1843年)第四次赴考,结果再次落第。这次失败彻底击碎了他的科举梦。回到家中,他偶然翻出七年前那本被束之高阁的《劝世良言》,“潜心研读,恍然大悟”:书中所讲的“上帝”,不正是梦中那位金发老者?“耶稣基督”便是梦中的“兄长”;而世间的贪官污吏、地主劣绅,皆是“妖魔”。他据此认定,自己是“上帝次子,耶稣之弟,受命下凡诛妖”。

这种认知的转变,本质上是传统士人在科举制度下绝望后的思想突围。洪秀全将儒家“大同世界”的理想、农民“均贫富”的诉求与基督教“平等”“博爱”的教义杂糅,创造出一套独特的信仰体系。他砸毁家中的孔子牌位,宣称“孔孟之书,皆为妖言”,与传统儒学彻底决裂。

单凭个人感悟,难以成势。洪秀全的同乡冯云山(1815—1852),成为将信仰转化为组织力量的关键人物。冯云山是洪秀全的“同窗契友”,“自幼饱读诗书,却不屑科举,性喜结交下豪杰”(《桂平县志》)。他最早接受洪秀全的“拜上帝”之,两人于道光二十四年(1844年)结伴前往广西传教。

广西地处西南边陲,山高林密,民族杂居,向来是清廷统治的薄弱地区。当地“土客矛盾”尖锐(土着与客家争夺资源),加上官府盘剥、灾荒连年,“民不聊生,怨声载道”。洪秀全与冯云山先到贵县,后因“收效甚微”分道扬镳——洪秀全返回花县着书立,冯云山则深入桂平县紫荆山。

紫荆山是“万山丛薄,林菁茂密”的山区(《浔州府志》),聚居着大量以烧炭、耕山为生的贫苦农民。冯云山“脱下长衫,换上短褂,与烧炭工同吃同住”,白劳作,夜晚“以歌代言,宣讲拜上帝教义”。他编唱通俗易懂的歌谣:“上帝原来是老亲,水源木本急寻真;量宽异国皆同国,心好人亦世人”(《太平国歌谣集》),将抽象的信仰转化为底层民众能理解的语言。

在冯云山的努力下,紫荆山逐渐形成以烧炭工杨秀清、贫农萧朝贵为核心的信徒群体。至道光二十七年(1847年),拜上帝会成员已达数千人。当洪秀全重返紫荆山时,看到“信徒云集,皆呼其为‘洪先生’”,才真正意识到冯云山已为他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。

洪秀全在花县期间,完成了《原道救世歌》《原道醒世训》等核心着作,系统阐述拜上帝教的教义:

- 上帝唯一论:宣称“皇上帝是唯一真神,耶稣是其长子,洪秀全是次子”,否定佛、道、儒及民间诸神,“凡不信上帝者,皆为妖魔”。

- 平等思想:提出“下多男人,尽是兄弟之辈;下多女子,尽是姊妹之群”(《原道醒世训》),抨击“世道乖离,人心浇薄”的现实,主张建立“有无相恤,患难相救”的大同社会。

- 诛妖使命:将清朝统治者称为“阎罗妖”,官吏、地主为“妖徒鬼卒”,号召信徒“奉诛妖,廓清中原”。

这些教义精准的反应底层民众的诉求,因疵到广泛响应。

道光二十七年(1847年),洪秀全、冯云山率信徒捣毁紫荆山附近的“甘王庙”(当地供奉的邪神),引发与地方团练的冲突。冯云山被官府逮捕,关押于桂平监狱。

危机时刻,杨秀清(约1823—1856)挺身而出。这位“自幼失怙,以烧炭为业”的信徒,突然“跌坐于地,口吐白沫,作上帝附体状”,宣称“父下凡,教导众生”(《太平国野史》)。他以“父”名义稳定人心,筹措银两营救冯云山,成功化解危机。不久后,萧朝贵(约1820—1852)效仿杨秀清,自称“兄耶稣下凡”。

“父兄下凡”虽是应急之举,却意外强化了教会的神权结构:洪秀全为“上帝次子”,杨秀清代“父”发言,萧朝贵代“兄”发言,冯云山、韦昌辉(地主出身,捐钱助教)、石达开(客家富豪,文武双全)则为核心骨干。这种“神权+人事”的架构,既满足了信徒对“神迹”的崇拜,又整合了不同背景的力量,为起义奠定了组织基础。

冯云山出狱后,拜上帝会与官府、团练的矛盾日益激化。道光二十九年(1849年),广西大旱,“颗粒无收,饿殍遍野”,而官府“催租逼税,变本加厉”。洪秀全在紫荆山发布“团营”令,号召各地信徒“变卖田产,携家带口,齐聚金田”,准备起义。

各地信徒响应热烈:紫荆山的烧炭工“将多年积蓄悉数交出”,桂平的农民“扛着锄头扁担前来”,甚至有地会成员(如罗大纲)率部投奔。至道光三十年(1850年)底,金田村已聚集万余信徒,“编为男营、女营,日夜操练”,形成一支初具规模的武装力量。

清廷察觉后,派广西巡抚郑祖琛派兵镇压,却被“团营”武装击败。咸丰元年正月十一日(1851年2月11日),恰逢洪秀全38岁生日,他在金田村正式宣布起义,建国号“太平国”,自称“王”,封杨秀清为东王、萧朝贵为西王、冯云山为南王、韦昌辉为北王、石达开为翼王,“所封各王,俱受东王节制”。

起义爆发后,太平军“蓄发易服”(恢复汉家衣冠,不留辫子),以“奉诛妖”为旗帜,转战于桂平、武宣等地。他们发布《奉讨胡檄布四方谕》,历数清廷“剃发易服”“残害汉人”“搜刮民脂”三大罪状,呼吁“士农工商,各有生业,暂为妖官所迫,终难久居”(《太平国文书汇编》),得到更多民众响应。

从广州街头的失意秀才,到金田村的起义领袖,洪秀全用十年时间完成了蜕变。拜上帝教既是他个饶精神信仰,也是晚清社会矛盾总爆发的产物。这场由信仰点燃的烈火,将沿着珠江、长江一路北上,烧毁腐朽的清王朝根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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